top top top
第B08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堅尼地城傳爆大群組感染
港府:危害國安者須面對法律後果
“612”信託人何秀蘭獄中被捕
黃偉然認製炸藥囚廿月
工人遭機器夾頭喪命
公屋平均輪候升至六點一年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2 5月13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黃偉然認製炸藥囚廿月

    “十二逃犯”之一

    黃偉然認製炸藥囚廿月

    【香港中通社十二日電】香港“十二逃犯”之一黃偉然涉嫌於二○二○年初在住所製造烈性炸藥,他十二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被判監二十個月。

    黃偉然報稱機械技工,他承認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在沙頭角吳屋村一間村屋,製造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黃偉然的行為非常嚴重,炸藥若落入他人手中後果嚴重。惟考慮他將炸藥埋在後園,亦沒有引爆所需的雷管,案情較同類型案件輕微,以兩年半為起點,認罪扣減至二十個月監禁。

    案情中詳列被告與李宇軒、喬映瑜、鄧棨然等人潛逃台灣計劃。辯方強調,控方已不打算起訴與潛逃案相關罪行,黃偉然已因此在內地服刑七個月,希望不被視作加刑因素。

    姚勳智亦形容,黃偉然因潛逃在內地服刑是“咎由自取”。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