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播涉未成年人色情物品有何刑責?
問:我與同學閒聊時談到早前網上瀏覽一段內容為未成年人祼露身體作出不雅動作的影片,同學對此十分好奇,請問我可以將影片分享至同學網聊群組嗎?
答:你絕不可以這樣做!若你透過網上聊天群組或網絡社交平台散播上述影片、又或其他涉及未成年人色情內容的圖片、電子檔等物品,將觸犯《刑法典》第170-A條規定“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可處最高五年徒刑;即使僅向身邊朋友展示,也會觸犯上述犯罪,可處最高三年徒刑。另一方面,由於上述影片屬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其拍攝者及上傳者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司法警察局會立案調查,將違法者繩之於法。
司法警察局鄭重呼籲,廣大居民尤其是青少年應潔身自愛,切勿觀看、散播或展示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倘獲得有關物品,應馬上向警方舉報,警民合力杜絕歪風。
註:如欲了解更多預防犯罪的資訊,請參閱本局網頁(www.pj.gov.mo)、Facebook專頁(搜尋:司警教室/司法警察局關注少年組)、關注本局微信官方帳號(搜尋:司警教室或PJadvise),以及訂閱本局官方YouTube頻道(搜尋:澳門司法警察局)。(司法警察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