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定律之外賣騎手
展示完傷口的外賣騎手轉身離開。我看着他有點頹唐的背影,問了句:“你冇嘢嘛?”他轉過年輕的臉來搖了搖頭,走到馬路邊,坐上他那賴以拼命的電單車絕塵而去。我有一剎那感到慚愧,在說出埋怨意味的話前,應先了解清楚。此前他不尋常地在一個地方逗留十分鐘,估計是到藥房買藥處理傷口。
我事後打開外賣記錄,看那騎手信息,發現他是兼職,從他年齡和說普通話反應來看,可能是一位大學生。我和他萍水相逢也說不上,仍有點同情他。畢竟跑一日單最多才賺幾百元,但一次意外,包括電單車受損和身體受傷,所失去的一定不只這個數字。那刻感受複雜。一來對自己出言不遜感到厭惡,二來也糾結於同情是否恰當。若換了是我,在自力更生的情況下,是不需要也不渴求別人同情的。
有時我覺得外賣平台消費是一個怪圈。消費者想少付配送費,不願等;商家想多做生意,依賴外賣平台卻又要被壓抑利潤;騎手想多接單,想更多人叫外賣,但多接單就意味着要搶要快,會有危險。
從澳門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來看,就能知道騎手中不少均受過良好教育,他們大多為勢所迫,因經濟情形而屈就於這個具風險且收入不穩的行當。說“屈就”又有點不敬,其實外賣騎手比不少行業收入高,且入職門檻低,有些講求技能培養的行業,薪酬也比不上,送外賣反而是“高就”。這是澳門行業生態的一個怪現象,技術含量低,出賣勞力和健康的工種,有時會比一些同樣出賣勞力和健康,但具專業性質的工作收入更高。笑貧不笑娼,無可厚非。
不過,外賣騎手的工作特性——危險,是不容忽略,也不是其他一般工種所能比擬的。可以用吳思所說的“血酬”來理解:“所謂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報,體現着生命與生存資源的交換關係。”
(三之二)
太 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