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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封控滿月疫情趨緩
內地疫情持續波動下降
滬:企業困難可停發一月工資
京增五十六本土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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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4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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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企業困難可停發一月工資



上海洋山深水港,無人搬運車正在運送貨物。 (中新社)

    滬:企業困難可停發一月工資

    【本報訊】據微信公眾號“上海發佈”廿八日消息:為更好地應對解決本輪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化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引發的勞動爭議糾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市疫情防控情況及勞動關係特點,聯合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關於處理涉疫情勞動爭議糾紛若干問題的解答》。

    根據規定,企業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響致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但延期支付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

    而勞動者被為感染者、密切接觸者,隔離治療或被隔離,企業如何支付其薪資報酬?解答指出,勞動者因不可歸責於自身的原因,導致其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根據規定,公司應按勞動者正常工作時的工資標準支付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的工資。

    隔離或治療結束後,勞動者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公司應按職工患病醫療期的相關規定支付其工資。

    此外,勞動者因不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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