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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4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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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報價單“唔對路”拒簽收

    初院重審前檢察長共犯案

    證人:報價單“唔對路”拒簽收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續重審前檢察長何超明共犯案,昨出庭作證的兩名時任綜合管理組職員,都指是嫌犯陳家輝提供供應商報價單,亦分別曾對驗收程序、物品價值上感“唔對路”,為免惹禍上身而拒絕簽署驗收。

    案情指出,由嫌犯陳家輝主管的綜合管理組,將檢察院大量工程服務判給涉案公司。昨日出庭作證的兩名證人都曾在陳家輝管理下工作,指陳家輝提供公司報價單,製作建議書。

    為何多數由嫌犯黃國威的公司承接工程?李姓證人指不會調查公司的背景,只聽從陳家輝指示工作,不過曾經疑惑為何多間公司的負責人簽名相似。陳姓證人指在陳家輝管理綜管組前,黃國威已承接檢察院工程,認為是“上頭”信任黃國威,後來檢察院需求增加,黃國威亦越接越多工程。

    對於服務、工程驗收,涉案公司是否有履行合約?李姓證人指自己無實地視察,陳家輝提供公司發票,相信對方不會“跣”自己,“畀得我就收咗貨”。

    當時初出茅廬,李姓證人會簽名確認已驗收,後來閱歷豐富,因無法確定是否驗收,便不再簽名,改為陳家輝親自操刀。

    保障自己免孭鑊

    主跟工程的陳姓證人,指自己一般都會跟進履行工程,但一次發現單據上的“插蘇”價錢較貴,向陳家輝反映後,再也不讓其看價錢,金額一欄被遮蓋,在不清楚價值是否合理下,亦拒絕簽署驗收,往後改由新同事跟進。

    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詢問李姓證人,不簽名驗收不尋常,是否有感再簽名會帶來風險?證人回答“可以咁講”,是感覺“唔對路”、“驚孭鑊”。同樣問題在陳姓證人身上,回應是為保障自己,以免將來有問題需承擔責任。

    被控多項詐騙罪的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以及陳家輝昨繼續出庭,黃國威、麥炎泰、何超信、李君本及林浩源仍然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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