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博彩業務法清晰權責 有序發展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向立法會送交《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獲得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表決通過。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所長馮家超表示,《業務法》將對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參與者作統一規範,包括承批公司、博彩中介、合作人及管理公司等,其准入門檻、角色、義務及責任均得以進一步釐清,並為明確監管主體及各參與者的連帶責任提供法律依據,有利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馮家超認為,《業務法》提出重要的行業調整及業務規範建議。如過去一些中介人案件(多金案)的法院判決,為不同參與者的連帶責任提供更清晰參考。《業務法》建議,無論是博彩中介或管理公司,只可向一家承批公司提供服務,且服務合同須經政府核准。在業務規範方面,《業務法》明文規定禁止博彩中介、合作人或管理公司接受他人的現金、籌碼等的存款,並新增“不法接受存款”罪,以加強預防及遏止出現非法吸資行為。行政違法行為方面,則明確各違法參與者的行政處罰,並訂定附加處罰以提升違法行為的阻嚇性。
參與者功能不再重疊
他對《博彩業務法》法案表示支持。有關法案訂定四個業務參與者的業務規範,制定完善的資格審查機制,明確受監管的持份者之間的義務和責任,權責清晰,法律上各個角色不再功能重複或重疊。若法案落實,行業結構以至本澳整體經濟結構可得到健康、均衡發展。
此外,特區政府正透過修改《博彩法》,對內地《刑法》修正案予以積極配合,並制定《業務法》,進一步對各個持份者進行規範並端正其角色權責,此舉措將令現存的灰色經濟問題大幅下降。法案在相關的現行行政法規的基礎上,升格為位階更高的法律,令刑事處罰制度可通過法律規範,行政處罰的額度亦得以提升,以此預防及杜絕各種不法行為。透過具針對性的強化及更嚴謹的監管,完善規管博彩業,令行業走在有序健康發展的正確道路上。長遠而言,可貫徹落實確保國家經濟安全及澳門特區經濟安全的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