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電動車首解充電難
環保局推出“電摩置換計劃”首月,收到二百多宗申請,已接收到逾百輛老舊電單車,計劃受到坊間支持及歡迎。使用電動車已是全球趨勢,建議政府早日制訂普及推廣規劃,加速充電設施等配套佈局,並重點檢視私人業權加裝充電設施難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推動電動車發展。
使用電動車出行,有助減少碳排放,改善空氣質素,且充電及維修成本較低,有助車主“慳荷包”。不少車主有意於電動車,但諗到“搵電叉難過搵泊位”就打退堂鼓,即使購買環保車可享稅務優惠,但用家數字仍然徘徊低位。據交通局數據,截至去年底,本澳機動車輛共廿四點七萬輛,電動車僅二千三百七十一輛,包括汽車二千○四十五輛、摩托車三百二十六輛,佔比不足百分之一。
要推廣電動車普及化,解決充電難仍是關鍵。據澳電資料,全澳四十二個公共停車場及七條公共街道,已設有電動車充電站,並計劃今年內把充電網絡擴展至所有公共停車場。政府並計劃要求新建公共及私人停車場預留充電站設施。公共車場及新建樓宇的充電問題,按部就班落實,困結在於私人樓宇加裝充電設施難。
目前,私人樓宇加裝充電樁分兩種情況。二○○○年或之前以業權份額登記的停車場,按工務局指引,須按《民法典》要求取得停車場三分之二業權人同意;若停車場是按建築物共同部分登記業權,按《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取得出席業主大會的過半數票通過,且份額不低於一成五。
對於“份額”停車場,每安裝一個充電設施,就要得到三分二業權同意,門檻高,操作難,大大影響申請意慾。據工務局推出指引前,局方一直容許“份額制”車位按大廈共同部分申請安裝充電設施,亦安然無事。期望當局交代“份額”停車場取得高比例業權同意的理據,能否進一步優化指引,調低同意業權的比例,並使用電子方式提交申請及審批,推動更多私人停車場加裝充電設施。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