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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暴動罪成三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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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4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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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暴動罪成三判囚

    五人暴動罪成三判囚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香港五名男子在二○一九年十月一日參與暴動,並拒捕,早前經審訊後全被裁定罪名成立。四日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教導所,以及監禁五十一至五十四個月。

    被告依次為演員郭小傑、獸醫助理張啟昌、共享辦公室行政人員何文謙、學生溫梓霖和麥浩偉。

    案發時正值國慶,特區政府早於六月十五日已收回《逃犯條例》草案二讀,立法會已停止修訂工作。練錦鴻判刑時指,當日暴亂只屬借題發揮,非緣於《逃犯條例》,騷亂為社會帶來進一步分化,騷亂支持者被視為黃營,反之則藍營,沒有中間可言,暴徒口中崇尚自由民主實質是專制,扼殺和平理性討論空間。

    練錦鴻分析當日大型暴力示威人數、時間、範圍均不小,癱瘓九龍一帶交通樞紐,批評暴徒自私自大,師出無名,以為自挾高尚理念,犧牲他人財產自由,帶來恐懼和不安。

    郭小傑因其被捕後家人頓失所依,其亦患有遺傳性腎病。練錦鴻酌情減刑三個月,判入獄五十一個月。感化報告顯示麥浩偉未有悔意,練錦鴻考慮到須懲罰阻嚇,判處監禁五十四個月,取代判入勞教中心;何文謙判囚五十四個月。已有悔意的張啟昌和溫梓霖則被判入勞教中心和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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