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提名期今開始
【中新社香港二日電】香港特區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由四月三日開始,至四月十六日結束,選舉將於五月八日舉行。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日在抗疫記者會上確認此消息,表示選舉提名期將如期開始。此前,有關的提名期及委任選舉主任的公告已於三月廿五日刊憲,特區政府新聞處一日亦再次發佈相關消息。選舉管理委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楊家雄法官為此次選舉的選舉主任。
按照香港法例《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的規定,候選人必須在提名期內的通常辦公時間內,親自到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把填妥的提名表格送交選舉主任。由於四月十五日至十六日均為公眾假期,故提交提名表格的限期為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四十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二十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
每名候選人的提名須由不少於一百八十八名選舉委員會委員作出,其中須包括選舉委員會的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於十五名選舉委員。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第541J章)第4A(5)(b)條,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在決定某候選人是否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該候選人提供資審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資料,以令其信納該項提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