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古樹遷留宜科學評估
相關當局應協同執法保護城市生態
【本報消息】園景綠化促進會理事長梁冠峰表示,城市發展有很多樹木生長於惡劣環境,氹仔卓家村十棵古樹的生長狀況一般,如採取就地保育方法,須考慮周邊條件及發展規劃,例如建了高樓擋住光照、地下水斷流,古樹則有受二次傷害的危機。
梁冠峰稱,保護古樹對城市生態、歷史、文化、教育發展有重要意義,現時本澳已有六百一十六棵樹木受“文遺法”保護,有法可依下,各相關部門都應依法履行職責。現時工務部門已提出為修路要移植古樹;管理部門市政署提出要保留古樹;文化局未見實質的意見。
居民當然冀政府說清楚移植古樹的依據,負責樹木管理的部門亦要說明現時這批古樹的狀況,在新的城市總體規劃下,對古樹的健康保育有什麼保障?反過來要移植的話又有甚麼科學依據?這些都是行政當局協同執法、科學施政的磨合契機。
梁冠峰目測現時該十棵古樹的生長狀況只是一般,相信與周邊多年來無序的建築活動有關。如果採用就地保育方法,在沒有足夠的空間進行生態修復的情況下,在古樹旁興建高樓,擋光照、地下水源斷流等,古樹將有遭到二次傷害的危機,故此要做好就地保育的評估。如當局無法解除上述的危機,原地保育意義不大。
生態學提出的遷地保育條件具有針對性和高要求,如生態質量環境優於原生地;產生的生態效益大於原地;一定程度上可傳承本土的歷史、文化、教育及科學的功能;為本澳城市定位的建設目標增添附加值。遷地移植技術方面,需具備古樹的根部處理技術及枝幹強剪方案;運輸及吊裝安全措施及移植控制與養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