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立會遞信反映都更意見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現審議《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社區發展新動力昨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到立法會遞信,就“都更法”提出意見及建議。
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李漫洲認為,都市更新必須以政府全資的都更公司為管施主體,也可保留個別樓宇之分層建築物所有人依法自行推動自身樓宇重建的權利。都更公司所主導實施的都市更新,須體現舊區重建而非舊樓重建,即所推動的重建計劃着眼於片區而非獨幢樓宇,在改善居民居住條件的同時,也能推動澳門整體的城市規劃佈局的優化和交通規劃的改善,真正實現都市更新。
舊區重建主要是透過增加重建土地的地積比率,用以增建更多的公共空間,如休憩場所、停車場、社區中心,甚至未來用作出租的商場,既藉機解決本地老區社區設施不足的問題,亦可透過多建公共設施以抵銷部分或全部的重建費用,讓居民透過舊區重建實現以樓換樓,原居安置,體現改善居民綜合生活質素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