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反洗錢恐怖融資保護投資者要求
港擬推措施監管虛擬資產行業
【香港中通社十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表網誌提及,特區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開展一系列措施,以確保虛擬資產行業有序發展和運作,並應對在保護投資者或洗錢風險方面的挑戰。
許正宇指出,措施考慮國際市場最新發展及監管趨勢,也兼顧本地市場情況,將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設立發牌制度;考慮對用作支付用途“穩定幣”作出監管;為傳統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虛擬資產相關服務提供指引。
須向證監會申牌
許正宇稱,通過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將實施發牌制度,要求所有虛擬資產交易所在港提供服務前,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這套發牌制度將同時適用於證券型及非證券型虛擬資產。
在監管要求上,當局要求虛擬資產交易所遵守目前在傳統金融機構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及保護投資者等要求及責任,如設立適當的預防市場操控政策及措施,以保持監管的一致性。同時兼顧虛擬資產交易業務屬高科技行業的特性,將就應對系統故障或網絡安全等潛在風險訂立相關要求。
許正宇稱,鑑於“穩定幣”這種特定類型的虛擬資產性質或具備支付功能,帶來與其他虛擬資產不一樣風險,正考慮是否需作出監管。
許正宇說,相關金融監管機構一直就虛擬資產相關事宜發佈指引和監管建議,尤其是由證監會和金管局今年發佈最新通函中,為傳統金融中介機構及銀行向客戶分銷相關產品;提供交易服務;及就虛擬資產提供意見的監管指引。
許正宇相信,《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修訂將為虛擬資產行業監管提供清晰法律框架。因應市場和行業不斷變化,仍需繼續留意發展,積極配合市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