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籲優化公交電子支付
【本報消息】議員李靜儀表示,電子支付的應用在澳門越見普及,“聚易用”的出台亦提升電子支付消費的便捷性和通達性,有利於提升居民和中小企在資金結付方面效率及安全性等。然而,在進一步推動電子支付和“聚易用”應用方面,仍有部分問題需要優化,如“聚易用”仍不適用於巴士服務且未納入電子儲值卡;此外,現時居民在乘坐公共巴士時,可使用不同的電子支付方式支付車資,如澳門通實體卡、MPay澳門錢包、銀聯閃付等,但並非所有方式均可享有乘車優惠和免費轉乘。另一方面,輕軌更只可購買專門的單程車票或儲值卡支付車資,不兼容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等,居民使用時感到不便,亦限制選擇。
李靜儀提出書面質詢,指現時居民以儲值卡消費時,必須對應使用特定公司的機具,故商戶要設置不同機具。金融管理局曾表示,在有關金融機構支付系統安全和服務可持續營運的前提下,穩步開展有關巴士受理更多支付工具,以及在“聚易用”機具受理個別儲值卡的可行性研究。要求當局交代有關工作進度,是否具條件實施?
儘管根據第八二/二○一九號行政長官批示規定“採用獲交通事務局核准且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信用機構推出電子方式支付車資的乘客,其適用票價及乘車條件與第二款及第四款所指的持卡乘客相同。”但實際上,如使用銀聯閃付仍然不能享有乘車優惠和免費轉乘;為方便巴士乘客,未來是否會容許不同電子支付方式亦能公平享有相關票務優惠和便利?
另外,在居民逐步習慣使用電子支付或“聚易用”的同時,輕軌卻堅持不變,目前乘客只能以購買單程車票或專門的輕軌儲值卡“輕軌通”支付車資,普通的“輕軌通”更需要支付不設退款的行政處理費及製作費;社會多次建議當局應推動輕軌容許使用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直接入閘。輕軌公司作為由特區公帑支持營運的公共資本企業,涉及亦是公共運輸業務,理應更具條件推動便利的支付方式。當局如何跟進有關問題,促使輕軌兼容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為乘客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更便利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