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與被投訴
在《愛 · 回家之開心速遞》中飾演“蔥頭”的丘梓謙、《聲夢》小花姚焯菲的經理人近日同樣被網民騷擾,兩人均指在對話中出現不雅言論甚至粗言穢言;該網民更自認是MIRRIOR的粉絲云云。其後,MIRRIOR的經理人花姐在社交平台表示,相信真正的MIRROR粉絲不會惡意滋擾任何人——明顯形成口同鼻拗的局面。
藝人受到不明滋擾之事常有,原因往往不明又或是無法查出。過往許廷鏗曾被指令女網民懷孕後唔認數、馬賽遭威脅退出娛樂圈、不少女藝人曾經收過露鳥照,但終能查出滋擾者真正身份的,可謂絕無僅有。
因為滋擾者一直躲藏在互聯網背後,這些暗中作惡的人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絕不會自曝身份,所以丘梓謙及《聲夢》小花經理人直指對方自認是MIRROR粉絲的可能性其實相當低。當然,不能排除是有人借故抹黑MIRROR的粉絲;又或覺得MIRROR粉絲眾多,即使自揭粉絲身份也絕不可能令真身曝光。
幾可肯定的是事件最終只會成為無頭公案,相反,TVB在臉書投訴一名專欄作者的事則十分清晰。事緣該專欄作者在報道《TVB發盈警料2021年至少蝕6.4億》的文章中,採用了TVB的三色台徽,不久即遭到侵犯版權的檢舉;檢舉者被清晰標註為TVB,最終該文章隨即被下架;令該專欄只能將三色台徽加上馬賽克後,才能將文章再次上架。該專欄作者強調他並非以台徽牟利,而只是報道新聞,不明白為何會被指侵犯版權。
其實不難估計作出侵權投訴的並不是TVB高層,而應是TVB臉書的負責人。當其發現有人在未經許可下擅自使用台徽,於是即時作出投訴。當然不能說他的行為是錯,畢竟這是其職責的一部分。但如此一來,令TVB的 “方丈” 形象更加鮮明,完全體現了甚麼是好心變壞事。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