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調解工作委去年揭牌
逾三百港澳律師在粵執業
廣東省司法廳透露,粵港澳三地法律服務融合發展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粵港澳三地調解和仲裁合作等持續推進。同時,至目前為止,廣東已經批准成立十五家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共有一百○八名的港澳律師派駐到合夥聯營律師所,還有二百○四名港澳居民經批准成為內地執業律師。(廣州十三日電)
本報記者 鳴 戈 報道
在調解合作方面,粵港澳成立調解工作委員會。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前年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建設工作方案》;去年八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揭牌成立。
聯席會議去年通過《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專業操守最佳準則》,推動三地調解規則銜接、調解員資格互認。
去年十二月,粵港法律部門以中、英、葡三語種聯合發佈大灣區調解員“兩項標準”全文。
近年,廣東省司法廳開發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小程式,將“預約調解、遠程調解、聯合調解、邀請調解”與“賦強公證、仲裁裁決、司法確認”等功能匯合,方便當事人諮詢、查找調解服務,實現當事人、調解員、調解組織、公證機構、仲裁機構、法院等多方對接,打造線上“一站式”調解服務平台。
橫琴仲裁接港澳
廣東省司法廳還指導珠三角九城市司法局,引導規範轄區內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珠港澳知識產權調解中心、橫琴(珠澳)金融糾紛調解室去年相繼建立。廣東省司法廳聯合省高級法院出台《廣東自貿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為推動粵港澳商事糾紛調解工作,提供規範遵循。
此外,廣東亦成立了深圳市藍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調解中心、前海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廣東自貿區南沙片區貿促商事調解中心、橫琴新區國仲民商事調解中心、“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等十三家涉外商事調解組織,吸納粵港澳資深律師、大學教授、專家學者等二百○六人擔任涉外的調解員。
在仲裁合作方面,橫琴粵澳深合區的方案明確提出,橫琴要逐步構建民商事規則銜接澳門、接軌國際制度體系;建立完善國際商事審判、仲裁、調解等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商事仲裁制度規則率先聯通、融通、貫通港澳提供了契機。
三地論壇促合作
廣東省司法廳聚焦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和制度型開放,推動搭建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和橫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支持召開大灣區仲裁聯盟二○二一年度會議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商事仲裁制度銜接及仲裁國際化發展論壇、“二○二一環太平洋律師協會仲裁日”、“第十一屆中國華南企業法律論壇‘中國企業跨境爭議與灣區國際仲裁’研討會”等活動。
廣州仲裁委互聯網仲裁“廣州標準”已被四家香港、五家澳門機構簽約認可。深圳國際仲裁院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首批七間港、澳法律服務機構入駐,發佈粵港澳三地首部聯合調解員名冊。
珠海國際仲裁院積極推動珠澳兩地仲裁規則銜接以及機制對接,目前與澳門世貿中心仲裁中心、澳門律師公會仲裁中心、澳門仲裁協會聯合構建起跨境的仲裁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