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一萬 非永久居民六千
現金分享下月起發放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二○二二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特區政府決定按以往兩年提前發放的做法,於今年四月起依次向每名永久性居民發放一萬澳門元及每名非永久性居民發放六千澳門元的現金分享款項。
開支逾七十二億
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共涉及永久性居民約六十九萬七千人,非永久性居民約四萬二千人,涉及的總開支約為七十二億三千萬澳門元。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介紹,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的發放規則與去年相同,主要透過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兩種方式向合資格居民發放款項。其中,領取敬老金、殘疾津貼、經濟援助、教職人員直接津貼或專業發展津貼、大專學生助學金、自治部門及機構的公職人員報酬、退休或撫卹金,以及已選擇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的人士(包括已登記轉帳的未成年人士),現金分享款項將直接轉入其帳戶。
支票分五周寄出
其他合資格的居民則按出生年份的先後順序,由四月十二日起,分五個星期向其郵寄現金分享計劃的劃線支票。
倘合資格居民在應收支票日期的十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支票,可按接受申請重發支票日期到南灣中華廣場二樓的市政署綜合服務中心、黑沙環新街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氹仔哥英布拉街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現金分享計劃櫃位查詢及申請重發。
發放工作繼續由財政局負責統籌,並連同身份證明局、社會工作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市政署等部門共同執行。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