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開公司”有三步驟
近年越來越多青年自主創業,但在澳門註冊公司有哪些步驟?須遞交甚麼文件?澳門法律協進會副會長、律師黃友發為大家介紹有關事項。
黃友發表示,在澳門“開公司”一般有三個步驟:首先,申請商業名稱可予登記證明(俗稱“查名紙”),申請人須親臨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辦理,“查名紙”的有效期為六十天。此外,申請人在辦理“查名紙”前,可預先在“商業登記訊息平台”自行檢查擬採用的商業名稱(公司名稱)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有助節省公司名稱獲批准使用的時間及金錢。
其次,準備設立公司的文件,根據《商法典》規定,公司設立文件可透過“公證書(立契)”或“私文書(合同)”兩種方式作成。“公證書”可由澳門公共公證署或私人公證員繕立,但若以“私文書”方式作成,則可選擇以認證語或認定股東簽名(驗筆跡)之方式作成;以認證語方式作成,需自行準備設立公司的文件,帶同有關文件到公共公證署或私人公證員辦理認證語,而以認定股東簽名作成,則需自行準備設立公司的文件,帶同有關文件到公共公證署或私人公證員辦理驗筆跡(如簽署人證件上沒有簽名式樣,則須親臨辦理驗筆跡)。同時,根據《商法典》規定,採取這種方式還需要提交無不當情事的律師聲明書,即需要到澳門的執行律師事務所辦理律師聲明書。
最後,到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根據《商法典》規定,如公司擬申請登記,應自其設立之日十五日內提出。在作出上述登記時須附同有關文件,包括:申請書、公司設立文件、公司章程、公司各股東成員的清單及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秘書/監事會成員的清單及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各機關成員簽署表示接受獲指定職務的聲明書、查名紙、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1格式“開業/更改申報表”正本,以及倘有的其他依法須提交的文件等。
此外,為有效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公證員依法具有採取客戶盡職審查的義務,故不論以“公證書”或“私文書”方式作出公司設立文件時,都要向公證員提交《打擊清洗黑錢及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預防性義務聲明表》,提供關於其個人或公司的資料、資金來源、支付方式、受款人以及有關行為的實益擁有人等資料,以便公證員審查和評估。
黃友發提醒,公司作為法人與一般個體的自然人不同,當出現債務糾紛時,除了公司資產外,公司僅以其註冊的資本額負責,亦即公司資本額代表公司的負債能力,因此,大家在從事商業活動時,需要特別注意對方公司註冊的資本額,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損失。至於如何查詢對方公司資本額?可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申請相關商業登記證明,以核實對方資本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