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文引入若干因素可主動減少
場內賭檯博彩機數司長批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與政府代表續審“新博彩法”,法案新增了將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賭檯及博彩機的總數上限,各個場內的賭檯及博彩機數量則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值得一提,條文更引入了經濟財政司司長可基於某些因素,主動減少承批公司獲批的賭檯及博彩機的數量。
二常會昨日上午十時舉行會議,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政府官員列席。會後,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總結會上情況指出,法案新增了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的條文,經濟財政司司長可視乎澳門整體的經濟情況、博彩業發展政策、承批公司的經營狀況、承批公司的投資總狀況(包括非博彩元素項目的投入)、以及現有賭檯及博彩機的狀況等因素作為准則,批准各個娛樂場內的賭檯及博彩機數量。
有議員關注賭檯總數量的檢討機制,陳澤武引述政府指出,政府作為最大的股東,必定會檢討賭檯總數,但沒有提及具體的檢討機制。
陳澤武又指出,政府新增了條文建議經濟財政司司長可主動減少承批公司獲批的賭檯及博彩機的數量,基於以下兩點:一是有關賭檯及博彩機的年收入連續兩年未達到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毛收入下限;二是承批公司在期間沒有合理理由而未充分利用獲批的賭檯及博彩機。
關注衛星場經營
會議歷兩個半小時,僅討論了法案的第五條條文,會上有七名其他小組會的議員參會。此外,有議員繼續關注“衛星場”問題,文本建議“承批公司必須在其擁有不動產所有權的地方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政府清晰必須為承批公司擁有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不動產所有權,即使由子公司擁有也不允許。
他引述政府重申處理“衛星場”設有三年過渡期,希望對酒店業界及員工等的影響減至最低,強調大原則沒有改變,希望有助管理博彩業和促進博彩業健康發展。
此外,法案建議娛樂場的經營僅可在行政長官許可的地方及場所內進行,作出許可時,尤其應考慮澳門特區的城市規劃及對社區的影響,並須聽取博彩委員會意見。有議員關注博彩委員會早在二○一○年成立,政府有何新想法?陳澤武引述政府回應稱,將由新的行政法規修改或擴大博彩委員會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