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內地指定區入澳醫觀
【本報消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訊: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內地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二二年三月六日凌晨一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地點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第七中學;吉林市豐滿區龍城帝景小區一○三棟、昌邑區兩家子鄉李屯村一組;上海市嘉定區馬陸鎮寶安公路三七○五弄一號;河北省邢台市清河縣葛仙莊鎮袁宋莊村。
自二○二二年三月六日凌晨一時起,所有曾經到過以下區域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十四天但最短不少於七天;所有曾經到過相關地點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以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十四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一、二、四、七、十二天接受最多五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其他區域;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滿洲里市;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其他區域。
自二○二二年三月六日凌晨一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不足十四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應留意自身健康狀況,期間健康碼不變黃色,但應主動按第一、四、七天的時序接受核酸檢測: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的其他區域;吉林省吉林市的其他區域。
自二○二二年三月六日凌晨一時起,所有離開以下地點廿一天內留意自身健康狀況,出現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狀人士須立即就醫及接受核酸檢測:河北省石家莊市;海南省三亞市;上海市全域(除普陀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