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A07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越外僱店內煮食灼傷送院
五外籍漢涉販毒羈押候審
無業女騙逾六百萬法辦
大廈外牆跌石屎損途經貨車
兩鐵馬相撞二人傷一昏迷
男子盜用鐵馬被捕
男子網購“冰墩墩”被騙千元
新聞特搜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2 2月24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五外籍漢涉販毒羈押候審

    五外籍漢涉販毒羈押候審

    【本報消息】檢察院訊:本澳警方日前偵破兩宗涉嫌販毒案件,分別拘捕四名越南籍男子及一名坦桑尼亞籍男子,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首宗案件顯示,四名越南籍男子涉嫌從荷蘭郵寄一批“搖頭丸”來澳販賣,並利用朱古力包裝紙包裹毒品以圖掩人耳目。警方從郵包內搜出超過一千粒“搖頭丸”,經初步鑑定後驗出毒品淨重量為四百七十三點四五克。案中一名越南籍男子被揭發偷渡入境,並在其身上搜出他人證件。

    另一案件中,一名坦桑尼亞籍男子涉嫌將毒品“可卡因”加工後轉售圖利,警方從該名嫌犯入住的旅店客房內搜獲涉案毒品,經初步鑑定淨重合共約十七點五四二克。

    經初步偵查,上述五名嫌犯均涉嫌觸犯《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及處罰的“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十五年徒刑;兩宗案件中,其中一名越南籍男子亦同時涉嫌觸犯《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七十七條規定及處罰的“使用或佔有他人文件罪”及同一法律第八十條規定及處罰的“不經出入境管控入境罪”,分別可被判處至三年及至一年徒刑。

    經對五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考慮相關犯罪嚴重性質,且為防範嫌犯逃離本澳,影響案件後續偵查取證工作,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對五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依法對該兩宗案件,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去年羈押五十八嫌

    根據檢察院的統計資料,去年檢察院對涉及毒品販賣犯罪提出控訴的嫌犯人數為九十九人,當中有五十八名嫌犯被羈押。

    吸食毒品可對人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同時,毒品販賣更對社會治安構成嚴重危害,故此,檢察院將繼續與執法部門加強合作,共同打擊和遏止毒品犯罪。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