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車輛電池宜有案
政府近年持續推動混能車、電動車使用,除了之前百部新落地電動的士、陸續引入的電動巴士,還有新近推出老舊電單車更換電動電單車計劃。隨着電動車逐步增加,八年的強制驗車期以及車輛老化折舊等因素,料日後這類型的車輛報廢有所增加,需及早考慮回收處理等問題。
社區人士關注到,按現時情況,若電動車車主履行公民責任把車輛電池正確回收,需要到汽車維修店先把電池拆除,再把電池運送到當局指定回收商,車架再運往廢車回收場處理。拆除電池及運輸費用都是車主自行支付。若不回收處理,車主可直接將車送到廢車場處理。如此一來,車主大多傾向送交廢車場處理了事,但最終電池會被如何處理,則沒有人過問,又會否對本澳環境造成影響?
政府推動零排放電動車改善污染,對於日後相關車輛電池回收處理亦應有跟進方案,否則很可能造成另類污染。電動車的應用在本澳尚屬初步階段,政府應及早正視有關問題,與車輛進口商、維修服務商等制訂正確回收車輛電池方案。另外,購買環保車輛的車主能享受稅務或資助優惠,當局應要求車主需履行電池正確回收的義務,官民合作,減少污染的目標。
悅 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