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回覆議員高官問責書質
今年修通則明確官員管理權限
【本報消息】廉政公署早前揭發工務局前任局長疑涉貪,議員梁孫旭就土地批給和高官問責提出書面質詢。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回覆時引述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表示,針對工務部門有關問題提出的質詢,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目前沒有進一步的資料提供。
至於問責制度的完善,高炳坤指出,依照本年度立法規劃,特區政府會首先修改《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其他相關法規,以明確不同層級官員的行政管理權限。之後,會針對現行領導及主管人員與一般人員職務性質不同但適用相同的紀律制度,以及目前紀律程序由各監督實體各自推動執行,相同或類似的違紀行為可能所被科處的紀律處分不同等問題,探討設立領導及主管人員專有紀律制度。
另外,特區政府會參照《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要求,完善與職務犯罪相關的刑責規定,使相關刑事法律制度更好地起到打擊及阻嚇所有公務人員職務犯罪的作用。
領導主管適才適任
高炳坤強調,特區政府一直貫徹“適才適任”的原則,根據《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行政法規的要求,領導及主管官職透過履歷審查,從被認定具公民品德及與應聘官職相符的學歷,以及適合擔任相關職務的專業能力和工作經驗,且符合進入公共行政的一般及特別要件的人士中選拔聘任。
在提升公務人員管理能力方面,政府持續為領導、主管及各級人員提供相關培訓。為培養專業能力與管理能力兼備的人才,自二○二○年起與澳門大學合辦“公務人員領導力培訓班”,特區政府還將考慮逐步發展未來擔任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資格課程,有序形成完整的人才培養儲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