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成本低跨境陸續嚟
阻嚇力不逮社會齊獻計
司警接連破獲涉及外國人的販毒案,先後拘捕四名涉案越南男子和一名有前科正候審的坦桑尼亞男子,檢獲一批“搖頭丸”及“可卡因”毒品。近年販毒案趨增,且不少嫌犯為外國人,跨境販毒問題再次引起社會關注。
毒品犯罪禍害社會深遠,執法部門必須繼續嚴打嚴堵,避免本澳成為毒販的“天堂”或毒品“中轉站”。對於應否透過修改“禁毒法”加重刑罰以增加阻嚇力,保安司司長曾表示持開放態度。近年大大小小的販毒及吸毒案不斷,歸根究底或與在本澳販毒所獲利潤較鄰近地區豐厚,且刑罰相對較輕不無關係,因而吸引販毒集團跨境來澳從事非法勾當。在本澳若“販毒”罪成,可判處五至十五年徒刑,若屬加重情節可增加至二十一年徒刑。網上資料可見,在越南“販毒”若罪成,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當然不可一概而論,仍須視乎每宗案件的案情,以至檢獲毒品的數量。然而,是否本澳的“販毒”成本低而令阻嚇力不足?值得社會探討。
本報記者 逸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