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愛凌”遭惡意搶註
國家知識產權局:無效
【中新社北京十四日電】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二月十四日發佈《關於依法打擊惡意搶註“冰墩墩”“谷愛凌”等商標註册的通告》,依法駁回“冰墩墩”、“谷愛凌”等四百二十九件商標註册申請,對已註册的“雪墩墩”、“谷愛凌”等四十三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最新發佈的官方通告表示,第二十四屆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正在北京和張家口隆重舉辦,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高度重視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並持續深入開展打擊惡意商標註册專項行動,先後對“北京二○二二”、北京二○二二年冬奧會會徽和北京二○二二年冬殘奧會會徽等予以特殊標誌保護,對北京冬奧組委申請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標註册保護,對其他適格主體申請的“谷愛凌”等冬奧健兒姓名商標予以註册保護。
然而,二○一九年以來,少數企業、自然人以牟取不當利益為目的,將北京二○二二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運動健兒姓名等冬奧熱詞開展惡意搶註,委託代理機構提交商標註册申請,非法利用奧運會和奧組委的聲譽,侵害他人姓名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損害中國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形象。
對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堅決打擊,依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等規定,對 “冰墩墩”、“谷愛凌”等四百二十九件商標註册申請予以駁回;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對已註册的 “雪墩墩”、“谷愛凌”等四十三件商標依職權主動宣告無效。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強調,辦好北京二○二二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是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對相關知識產權實施全方位、立體化保護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所在。該局持續為北京二○二二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保駕護航,歡迎社會公眾對涉嫌惡意商標註册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