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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1版:澳聞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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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兩地牌車走私食材
走私食材慳錢財
未經檢驗成公害
供應商聯會:港輸澳物資穩定
團體促嚴遏不法食材入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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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2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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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兩地牌車走私食材



⬆➡海關及市政署加強巡查阻截走私食材,維護食安。(資料圖片)


海關聯同市政署到涉案食店調查


涉案食店女東主涉嫌用兩地牌車走私食材


海關檢獲七十三公斤走私食材


⬆➡海關及市政署加強巡查阻截走私食材,維護食安。(資料圖片)

    檢73公斤雞魚菜

    海關市政署聯打

    食肆兩地牌車走私食材

    【本報消息】為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透過不法入口食材進入本澳,海關針對違法進口未經檢驗檢疫的冷鏈及鮮活食材持續進行打擊行動,嚴厲打擊違規營商行為,以保障合法經營者營商環境。本月十一日,海關聯同市政署採取聯合行動,查獲一家違規食肆涉嫌生產經營及不法入口未經檢驗檢疫食材,緝獲食材約七十三公斤。

    防未檢驗檢疫冷鏈

    海關根據收集的情報資料顯示,懷疑有人利用兩地牌車偷運未經檢疫食材,送到食肆加工出售,海關連日監視目標食肆及兩地牌車。本月十一日上午,關員發現上述兩地牌車將未經檢疫食材從內地經關閘口岸運載入境後,再運往位於北區的食肆。

    海關隨即聯同市政署展開行動,成功在食肆內緝獲未經檢疫食材約七十三公斤,當中包括雞、魚類及蔬菜。隨後海關帶走一名涉案店舖女負責人調查。

    女負責人承認涉案

    涉案店舖本地女負責人六十五歲。經查問,有人供認駕駛兩地牌車運載案中未經檢疫的食材到店內作生產經營用途。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對涉案人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罰款十萬元,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巿政署亦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起訴涉案人,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罰款五萬至六十萬元。

    海關與巿政署持續加大力度巡查本澳食肆、外賣店及販賣食材地點,打擊不法進口食材,阻截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以保障本地區食品安全。海關及巿政署同時呼籲,居民若懷疑有食肆購買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作為食材,或發現有不法進口食材收集點時,可致電海關熱線二八九六 · 五○○一,市政署食安專線二八三三 · 八一八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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