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怪花燈
政府機關服務群眾,履行職責的同時,還得辦事用心,才可有力為民謀更多福祉。
山東菏澤一公園早前陳設十二生肖花燈,以增添節日氣氛,但因造型怪異、製作粗糙,民眾毫不受落,甚至形容醜到嚇人,要不是底座附上標註,根本辨別不出為何物。當地街道辦表示,這組花燈是一家廣告公司免費投放的,並非新造,存放倉庫時間較長,顯得有些老舊,經商討後已讓該公司將其撤下。
賞花燈是傳統新年習俗,上述街道辦即使沒有籌劃佈置經驗,可供參考的成功例子並不少,本該備受民眾歡迎的活動卻負評如潮,實有必要檢討與改進。不論涉事廣告公司是主動抑或受邀投放花燈,相關安排肯定需要官方許可。有關方面放行醜怪花燈示人,若非審美標準異於常人,就是監管把關不嚴,完全脫不了責任。擺花燈添年味,豐富節慶活動,本是美事一樁,但要是有關部門抱着人辦我辦的心態,圖個交差了事,與其敷衍民眾,那就別辦也罷,免得招致反感。惹議花燈雖已被撤,難免還是帶來負面影響,官方部門恐怕給人留下做事不認真、不值得信任的印象,不利日後動員民眾配合推行措施。
賓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