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公佈最賺錢藝人
彼得積遜膺年收入一哥
一年一度由權威雜誌《福布斯》(Forbes)最高收入的藝人名單日前公佈,一哥是《魔戒》及《哈比人》系列電影導演彼得積遜(Peter Jackson),收入高達五億八千萬美元(約四十六億四千萬澳門元),他的搵錢方法並不是完全來自拍攝電影,而是把他一手創立的電影特效公司Weta Digital賣給了Unity Software。
彼得出售公司賺到的稅前利益至少有六億美元(約四十八億澳門元),這單生意亦令他成為史上第三位坐擁十億美元身家的電影製作人,緊隨《星球大戰》(Star Wars)系列電影的構想者和導演佐治魯卡斯(George Lucas)及傳奇著名導演史提芬史匹堡(Steven Spielberg)之後。
位居亞軍的是八十年代紅遍歌壇的天王巨星Bruce Springsteen,去年十二月他把歌曲創作分紅賣給了Sony Music Group,預計賺到的稅前利益約五億美元(約四十億澳門元)。位列季軍的是黑人饒舌歌手Jay-Z,他以年收入三億四千萬美元(約二十七億二千萬澳門元)打入前三甲,他主要收入是來自賣了串流公司Tidal給Square公司,冠亞季軍都靠賣嘢賺到盤滿缽滿。
曾連續兩屆成為年收入一哥、綽號“大石”(The Rock)的男星狄維莊遜(Dwayne Johnson),今年屈居第四,以二億七千萬美元(二十一億六千萬澳門元)成為男演員的冠軍;至於收入一姐則是奧斯卡影后莉絲韋特斯潘(Reese Witherspoon),賺取一億一千五百萬美元(約九億二千萬澳門元),排第十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