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分三階段推行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因應新冠疫情惡化,香港特區政府八日宣佈,二月廿四日起,將分三階段推行“疫苗通行證”。
“疫苗通行證”適用於所有廿三類受規管處所,亦包括D類餐飲處所(即現時員工須打兩針滿十四日、顧客須打一針的處所)。
“疫苗通行證”分三階段推行:第一階段二月廿四日開始,十二歲或以上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處所,至少要打一針;十二歲以下兒童、經醫生證明不適接種者可豁免;第二階段四月底開始,十八歲或以上人士至少須打兩針;十二至十七歲人士至少須打一針;第三階段:六月底開始,十八歲以上人士若已接種兩針滿九個月,須打第三針;十二至十七歲人士若已接種第一針滿六個月,須打第二針。
“疫苗通行證”亦分主動、被動兩種查看形式。顧客去食肆,掃“安心出行”流動防疫程式,就須向店家出示“疫苗通行證”;如遇授權執法人員要求時,亦須出示疫苗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