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八單位落成後未續建
長者公寓按需規劃
【本報消息】在建完一千八百一十五個長者公寓單位後,政府未有在房策中規劃未來興建的數量,但指會根據長者人口、自置物業數據、自置物業的樓宇特徵等因素分析,以及基於申請的具體情況而定。
租金略低於市場
政府“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明確指出,長者公寓提供有償服務,其對象是有資產及支付能力而居於無電梯設備唐樓的長者。對於不具備相關條件的長者,將由社工局委託相關社團開辦的老人院舍為其提供照護服務。
目前,特區政府正開展長者公寓先導計劃,開始興建長者公寓大樓的主體工程,開展社會服務設施裝修設計及購置設備,制訂長者公寓內管理制度,草擬長者公寓行政法規。預計明年完成大樓建設,二○二四年投入服務。先導計劃可提供一千八百一十五個單位。長者公寓每單位容納居住人數最多兩人,預計可居住二千五百至三千人。長者公寓的租金會略低於市場並以計分制方式來分配。
引智慧家居管理
為保障長者公寓長者的健康和安全,公寓的住戶單位和社會服務設施設計將引入智慧養老、智能家居及無障礙環境等管理模式與運作配置。公寓內將會提供衛生護理的支援服務,包括緊急醫療支援、長者保健門診及專科外展醫療服務。亦將興建社會服務設施(長者日間中心、日間護理服務、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緊急支援及長者院舍等),設有六千平方米的綠化平台及在地下設有商業用途的地舖等。
逐步市場化運作
在完成長者公寓先導計劃的基礎上,特區政府將根據人口結構中的長者比例、自置物業的數據、自置物業的樓宇特徵等因素分析,以及基於申請的具體情況,明確長者公寓興建數量,適時有序推出。
同時,逐步通過市場化運作發展長者公寓,鼓勵企業按政府標準投資長者公寓,促進大健康養老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