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廿車場設充電配套
【本報消息】環境保護局長譚偉文回覆議員李良汪書面質詢指,截至去年底,全澳共有一百○六份電動車供電合約,分佈於二十座樓宇停車場,當中一百○三份位於十七座私人樓宇停車場內。
李良汪書面質詢推動電動車普及使用,指現時雖然有稅務優惠政策及小量公共車位供免費充電,但由於公共充電設備不足,加上私人大廈在增設充電設施的申請程序、安裝成本,以至電力供應情況等方面均是一大難題,令電動車普及工作受到制約。
津助私廈設置
他促請當局交代會否透過制訂各項相關規劃指標與目標,以逐步落實電動車的普及使用;又關注政府對現行私人樓宇會否推出鼓勵措施,例如透過津助方式、優化申請手續等,以推動電動車的有關工作。
譚偉文回覆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二○二一至二○二五年)已提出本澳的電動車應用方向。其中,政府將主力推動硬件設置工作,包括適當增設充電設備;在新建的公共停車場、新建公共樓宇預留充電容量及基礎設施;並在具法律條件時,將同類要求引入新建私人樓宇全部停車位。
他又指出,使用電動車已是未來出行的大趨勢,私人樓宇的大廈管理機關有義務配合協助小業主了解、申請和安裝充電設備。政府已提供《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供居民了解申請程序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