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違法買新冠藥須交帳戶受查
兩人被“衛局職員”呃九十一萬
【本報消息】早前兩名居民先後收到“衛生局職員”來電,訛稱在內地違法購買“治療新冠藥物”遭“公安”調查,合共損失九十一萬港元,事後才知騙局一場。司警跟進調查,暫無人被捕。
去年十一月十九日,三十多歲女事主的手提電話收到“衛生局職員”來電,指其在內地某藥廠購買“復必泰”,事主否認此事,隨即有身穿制服的“公安”進行視訊,指事主的身份資料或被盜用。電話轉至“檢察官”,對方聲稱可“優先處理”事主個案,四日後事主在本地銀行開設網上賬戶,存款並將提款密碼等上交“調查”。騙徒訛稱調查需時,着事主耐心等候,至上月再聯絡事主稱“證據不足”,要求更多“財力證明”,事主繼續存款,但隨後無下文。至本月十三日,事主途經內地拱北,看到防騙宣傳廣告,才懷疑自己受騙,急忙回澳報警,報稱損失八十一萬一千港元。
另外,本月六日另一名本地女事主亦收到類似詐騙橋段電話,“衛生局職員”訛稱其在內地違法購買治療新冠藥物,“公安”要求事主每日報告五次行蹤,並刪除雙方通話記錄。“檢察官”指事主涉及內地洗黑錢活動,登入某個網站進行“資金清查”,輸入銀行賬戶及密碼等,等候“調查結果”。數日後,“檢察官”來電,指“主犯”指控事主涉案,要求交付二十五萬元“保證金”。事主覺得可疑,拒絕支付並檢查銀行賬戶,發現只剩下兩千元,其中十萬多港元懷疑被轉走,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