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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服學校心理輔導員未列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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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1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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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服學校心理輔導員未列規管



羅奕龍

    不涉醫療行為    對象非精神疾患

    社服學校心理輔導員未列規管

    【本報消息】衛生局長羅奕龍回覆議員李靜儀關於如何推動心輔及十類非註冊醫療人員專業發展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律去年十月一日生效,將十五類醫療人員納入規範,統一資格認可標準,並建立專業資格考試、實習、持續專業發展學分等機制,提升醫療人員的專業水平。

    由於心理輔導人員的工作為輔導性質,目前社會服務機構或學校聘用的心理輔導員,服務對象主要為一般居民,而非受精神疾患困擾的人士,這些工作均不涉及醫療行為,故此等人員未列入規管類別。

    服務不涉評估診治

    羅奕龍提到,《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法律生效後,現時心理輔導人員仍可繼續提供服務,但相關人員需注意其服務範圍不可涉及評估、診斷及治療等醫療行為。

    此外,對於未納入法案規範的醫療人員,包括聽力師、音樂治療師、足病診療師、運動創傷防護師、義肢矯形師、視光師、呼吸治療師、體外循環師、藝術治療師、戲劇治療師,將逐步把相關人員納入登記制度予以規範,但考慮到有關專業的執業人數較少或醫療風險較低,故暫未有納入註冊制度的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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