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執手機據己有被捕
【本報消息】一名印尼女子早前涉嫌拾獲他人的手提電話並據為己有,日前被治安警拘捕,並落案控以“拾遺不報”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印尼女子姓Supriyatini,四十一歲,外僱,家傭。本月八日清晨六時,治安警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早前疑在下環街附近遺失一部手提電話,尋找不果,懷疑遭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七千澳門元。
治安警經調查,並透過“天眼”及附近店舖監控系統鎖定一名女子為犯案疑人,追蹤到其居於下環街某大廈一單位。日前,警員到有關住宅單位將其截獲。經查問,有人供認案發當日途經河邊新街發現手提電話,因一時貪心拾獲並據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