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就讀 一視同仁 就近入學
港澳生入粵讀書享同等待遇
【本報記者廣州十一日電】省教育廳副廳長朱超華今日在省政府新聞辦發佈會稱,新公佈的《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二○二一——二○三○年)》,就港澳居民子女在粵就讀提出新的政策與措施。
獲基礎教育權利
據介紹,廣東新的規劃提出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指導全省各地結合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城鎮化和常住人口發展趨勢,聚焦農村地區和人口集中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編製幼兒園建設規劃,合理佈局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優先配置公辦幼兒園。還將推動每個鎮街建有一所以上規範化公辦中心幼兒園,公辦幼兒園資源不足的區域將逐年新建、改擴建一批公辦幼兒園,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普惠優質幼兒園。
朱超華表示,廣東新規劃中關於港澳居民子女在粵就讀的相關政策與措施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保障在粵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基礎教育權利。
廣東省教育廳自二○一八年十一月先後印發《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明確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或其隨遷子女入粵接受基礎教育的,按照“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原則,平等享受與當地隨遷子女入學相關政策、學前教育公共服務和基礎教育公共服務。
珠三角已經先行
二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粵參加升學考試。二○一九年以來,省教育廳對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各市加強指導,督促各城市做好符合條件、在大灣區內地工作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及錄取工作,現在珠三角九個城市均已出台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的政策規定。
珠海、惠州、肇慶三個城市的港澳學生享受與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同等填報志願、同等享受優質高中直接分配給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同等分數線錄取;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江門等六市港澳學生享受與本市隨遷子女同等或更優惠的待遇。
在高考方面,廣東對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在廣東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香港、澳門考生,可以在粵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並在招生錄取階段給予廣東戶籍考生同等待遇。
完善港澳生政策
朱超華表示,在廣東新公佈的兒童發展規劃中,涉及關於港澳居民子女在廣東就讀的相關政策及措施,目前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子女,在廣東就讀的政策已經實現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階段的全面覆蓋。
接下來廣東還將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就讀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享受與內地學生同等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