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諮委籲新法增防火意識
【本報消息】東望洋新街近日發生火警,中區社諮委副召集人李仲言表示這不禁讓人想到將生效的“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的重要和及時,完善防火安全制度,意味着加強防火安全意識,尤其在新法律制度中明確規定,未來每幢大樓要配置防火安全負責人。
李仲言表示,初步預估本澳樓宇的防火安全負責人需求量在七千至一萬人之間,屆時是否能保證有足夠人員報讀有關課程並取得證書,從而勝任該崗位,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須未雨綢繆做好有關規劃。
建議政府大力鼓勵大廈業主,尤其是長居並熟悉大廈的業主,參加防火安全培訓課程及取得證書,成為大廈的防火安全負責人,如此將能更好保障大廈居民生命安全。
政府並應規範防火安全負責人的聘用費,統一價或者設定好上限,避免因人力資源供求因素產生較大波動,令部分居民承受高昂費用。相信在新的防火安全法律制度下,在防火安全負責人及有關執行部門的嚴格監督和管理下,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就多一份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