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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2 1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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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不足須正視

悅 鳴

    “家暴法”不足須正視

    “家暴法”實施至今五年成效仍備受關注,無論是個案經過程序後,由家暴轉為普通傷人,或是受虐者日後的生活支援,甚至仍有不少人誤以為家暴屬半公罪、日日夜夜啞忍家暴行為等,上述問題似乎都與當初的立法願景仍有距離,望當局正視。

    《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於一六年生效,其實效高低,自有公論。惟“立案率低”、“施虐者候審期再施虐”等情況,乃相關法律備受爭議卻未有正視和獲有效解決的問題。有前線社工曾反映,普通居民法律知識未必夠,不少個案經一輪程序後或會由家暴轉成普通傷人案,不僅在刑期上以及對受虐者日後的保護措施等都完全不同;此外,若非家暴入罪,受虐者或會“心軟”,又或害怕日後難以獨自生活,選擇放棄追究因而令施虐者有機會再施暴,這種情況實屬常見,估計約八成家暴受虐者仍在施虐家庭生活。

    家暴為公罪,每個人都有責任和能力拒絕暴力行為,期望政府及早檢視現行法律的不足,加強支援受虐者,尤其須更有效保護受虐者及其子女免再被施虐,切實落實“家暴零容忍”的立法理念,別讓暴力行為成為社會隱性問題。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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