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控勾結外國勢力三罪
押後至五月中以進行交付高院程序
【中新社香港七日電】“十二港人偷渡案”中的八人日前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被遣返香港。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完成強制檢疫後,於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他在香港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串謀協助罪犯及無牌管有彈藥等三罪。案件押後至五月十八日,以處理交付高等法院的程序。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柙。
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告李宇軒(三十歲)被控於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二月十五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Mark Simon、陳梓華、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控罪“串謀協助罪犯”罪指出,被告涉於去年七月某日至八月廿三日期間,在香港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後,與陳梓華、黎智英及其他人串謀,協助李宇軒離開香港到台灣,而意圖妨礙拘捕或受檢控。
此外,他還被控於去年八月十日在沙田希爾頓中心某單位,無牌管有使用過的彈藥,包括二百三十二枚催淚彈、七枚海綿彈及三十八枚橡膠子彈,涉嫌“無牌管有彈藥”罪。
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並認為控罪性質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亦未提出保釋申請,同時放棄每八天保釋覆核的權利。